帶「毛孩子」便溺被勸阻 飼主「放狗咬人」判拘50日
王男帶著愛犬到萬華區壽德公園(見圖)遛狗,由於他讓愛犬在公園內任意便溺,路過的李男發現後覺得不妥,上前勸阻後雙方爆發口角。(圖擷取自萬華區公所官網)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前年8月間帶著兩隻愛犬到公園散步時,與路人李男發生口角,當時王男氣得將手上的狗繩向前一甩,身邊的黃白色混種犬立刻「領會」主人指示,飛奔上前朝李男左大腿狠狠咬了一口。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傷害罪判處王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當時帶著愛犬到萬華區壽德公園遛狗,由於他讓愛犬在公園內任意便溺,路過的李男發現後覺得不妥,上前勸阻後雙方爆發口角。
這時王男突然伸手甩動混種犬的狗繩,混種犬旋即衝上前朝李男左大腿狠咬,當場咬出一個長、寬各約3公分的傷口,李男痛得大叫:「救命」、「我被狗咬」,附近民眾聞聲趕緊通知救護車與員警到場。
王男事後辯稱,愛犬個性溫馴,並不具攻擊性,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即使狗狗個性溫馴,也不代表在主人指示下不會攻擊他人,今依傷害罪判他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