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泌尿名醫拋癌妻 通姦生子判刑5月

名醫洪錦雄的元配(右),控告丈夫與小三通姦生子。左為律師(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名醫洪錦雄的元配(右),控告丈夫與小三通姦生子。左為律師(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15/07/15 16:2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衛福部台北醫院泌尿科名醫洪錦雄,與自己小孩的女家教陳樺同居生子,罹癌中的洪妻泣訴結髮30年的丈夫,為了小三拋家棄子,5年沒回家,也不給生活費、扶養費,控告2人妨害家庭,台北地院今宣判,洪男、陳女各判5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上月辯論庭時,夫妻與小三都到庭,61歲洪錦雄認為自己有照顧小孩,夫妻打官司後才沒付生活費,妻子求償的1000萬金額過高,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緩刑;35歲的陳樺說她不知洪還沒離婚,主張自己無罪;公訴檢察官則認為2人毫無悔意還狡辯,論告時求處7月以上不可易科罰金之刑。

法官認定洪錦雄在與元配婚姻仍持續的情況下,與陳樺婚外生子,通姦、相姦事證明確,判處有罪,但並未如檢察官所願,仍判2人可易科罰金的5月刑期。

洪妻指控,丈夫自99年起就沒回家,2年後大伯告訴她說洪男和外面的女人生小孩;週刊跟監拍到陳樺的照片給她指認,她才認出小三原來是97年老公介紹回家當家教、曾同桌吃過飯的女子。

洪妻說,在她提告之前,丈夫已2年沒回家,不付生活費,電話也不接,她去醫院找丈夫,鬧到院長室,院長也很訝異她丈夫這麼久沒回家;她母親過世,丈夫也缺席告別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