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收求婚戒後悔婚 男怒告女友「感情詐欺」

2015/07/13 18:2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30多歲的陳男,向交往3年多的吳姓女友求婚,並送上鑽戒、金項鍊、玉石等做為結婚禮物,孰料,吳女收了禮物後避不見面,陳男不滿寄發存證信函,提告吳女涉「感情詐欺」,新北地檢署認為,男女交往互贈禮物為你情我願,此案不符詐欺罪構成要件,應屬民事糾紛,今將吳女不起訴。

陳男指控,與吳女認識10多年,100年開始交往,交往期間他曾多次給吳女生活費,並送i Phone給她,去年4月,吳女答應他的求婚,並以雙方要結婚為由,要他送鑽戒、白金項鍊、玉石等禮物,不料,吳女拿到禮物後竟拒絕他電話,就連LINE也將他封鎖,他只好寄發存證信函,要吳女歸還他送的結婚禮,最後吳女是有把東西寄還給他,但不是破損就是斷掉,因此怒而提告。

吳女供稱,2人「只是朋友」,沒跟陳男交往過,所有的東西都是他自己拿來送她的,當下她也不想收,只是一時心軟,不想破壞彼此感情,所以暫時先收下,想說以後再還他,後來也都把東西還給他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