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藥迷姦女子 還要女兒做偽證卸責
2015/07/13 16:42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育有一名就讀國中的女兒,去年7月1日晚間,陳男以「陪我女兒逛街」為由,邀約在理容院上班的女子小芬(化名)逛饒河夜市,卻偷偷在木瓜牛奶內放FM2,迷姦小芬,事後還要求女兒出庭作偽證,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態度惡劣,判8年徒刑。
小芬開庭時指控,陳男是理容院的客人,案發當天陳男找她逛夜市,她想說陳男有帶女兒一起去,便不疑有他,晚上7點半,搭上陳男的轎車,要前往饒河夜市,陳男卻突然拿出一杯木瓜牛奶,並催促「趕快喝,退冰了就不好喝」,她喝了半杯後,就不醒人事,後來感覺「下體被東西撞到」,才清醒過來,發現自己躺在陳男家的床上,衣著完整,陳男就在旁邊。
小芬表示,她晚上11點多回到理容院,仍身體不適,男友察覺有異,帶她到醫院檢查,驗血驗尿後,發現有安眠藥成分,因而提告。
陳男的女兒偵查時曾表示,阿姨(指小芬)在夜市時需要爸爸攙扶,要離開家時,走路也有點晃;但到了法院審理時,陳男的女兒卻翻供稱,阿姨不但自己走進家裡,還跟家中的阿公打招呼,後來阿姨有睡一下,她全程都在房內,爸爸沒有碰觸阿姨。
法官認為,小芬的內褲、陰道都有採到陳男的DNA,儘管醒來時衣著完整,但小芬當天是穿牛仔短裙,陳男只要脫掉其內褲,就可以發生性行為,而陳男女兒在偵查時未描述細節,案發1年後,卻反而明確回答,顯然是迴護陳男的虛捏之詞,不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