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遺失財物 外傭留滿屋指紋阻追查
印尼籍逃逸外勞Mary(化名)在朋友的介紹下到逄姓兄妹家幫傭。年初逄男與妹妹一家參加喜宴後,卻發現孩子壓歲錢遺失,但現場並無翻動跡象,感覺有異報警處理。事後雇主卻在Mary房內找到自己失竊的精品包及現金,將她移送法辦。(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印尼籍逃逸外勞Mary(化名)在朋友的介紹下到逄姓兄妹家幫傭。年初逄男與妹妹一家參加喜宴後,卻發現孩子壓歲錢遺失,但現場並無翻動跡象,感覺有異報警處理。
Mary假意協尋,卻四處沾上指紋,企圖影響警方採證。事後雇主卻在Mary房內找到自己失竊的精品包及現金,將她移送法辦。檢察官偵結,將Mary依竊盜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Mary在102年4月逃離原雇主住處,被仲介介紹到逄家幫傭;雇主讓Mary住在家中方便打掃家務、照顧小孩,但卻發現有幾個精品包包卻無故消失,本不以為意,但是年初參加親戚喜宴,回家卻發現小朋友的紅包被擺放得很整齊,但是袋內的壓歲錢卻消失無蹤。
雇主趕緊請警方到場蒐證,但是Mary卻異常的熱心,翻片屋內每個角落,留下自己的指紋,員警採證時,只採到Mary的指紋,卻無法直接證實小偷就是Mary。警方感覺有異,在雇主的同意下到逄家搜索,果然在Mary的房間內,找到數個精品包及現金。
據了解,雇主事後才得知自己雇用的幫傭竟是逃逸外勞,但見Mary做事認真願意原諒她,但竊盜屬於公訴罪,Mary仍須面對法律制裁被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