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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鐵鎚破壞公園欄杆 專偷鐵條男子判刑

陳姓男子,好手好腳卻不願意認真工作賺錢,居然拿著鐵鎚,在苑裡鎮內的公園四處敲壞公園欄杆,幹走裡面的鐵條打算轉手變賣,被警方逮捕。(資料照,記者涂鉅旻攝)

陳姓男子,好手好腳卻不願意認真工作賺錢,居然拿著鐵鎚,在苑裡鎮內的公園四處敲壞公園欄杆,幹走裡面的鐵條打算轉手變賣,被警方逮捕。(資料照,記者涂鉅旻攝)

2015/07/12 16:49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正值壯年的陳姓男子,好手好腳卻不願意認真工作賺錢,居然拿著鐵鎚,在苑裡鎮內的公園四處敲壞公園欄杆,幹走裡面的鐵條打算轉手變賣,被警方逮捕。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不思正軌工作,僅因缺錢使用,而持鐵鎚破壞公園內之欄杆,判處有期徒刑6月。

苑裡鎮內好幾處公園日前出現「鐵鎚欄杆破懷者」,四處敲壞欄杆,引起不少喜好在公園休閒放鬆的鎮民憤怒,向苑裡鎮公所反映後,鎮公所向分駐所報案,查出陳男涉案可能性相當高,透過警網,一舉逮捕陳男,並起出已被陳男破壞,藏在住處準備變賣的18根鐵條。

陳男雖對自己犯行也坦承不諱,供稱因缺錢花用,所以才會持鐵鎚破壞欄杆,偷走裡面的鐵條。苑裡鎮公所則說,雖然陳男已經被逮,但對公園的破壞已經造成,公所仍須另外花費經費復原,以免民眾在公園運動、休閒時,因被破壞的欄杆,發生意外。

法官念及陳男並無任何前科,並參酌苗栗縣苑裡鎮公所之刑度意見,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壹仟元折算壹日。至於涉案的鐵鎚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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