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枉死涵洞 工地主任防護不周判2年
承包商祥益營造公司拓寬台19線工程時,未在彰化縣竹塘鄉五庄村路旁涵洞前設立封閉設施,也沒有放置顯著警告標誌,導致女騎士連車帶人跌落涵洞,傷重不治死亡。(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圖與本文無關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交通部公路總局承包商祥益營造公司拓寬台19線工程時,未在彰化縣竹塘鄉五庄村路旁涵洞前設立封閉設施,也沒有放置顯著警告標誌,導致女騎士連車帶人跌落涵洞,傷重不治死亡,最高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祥益營造工地主任魏照榮判刑2年確定。
判決指出,31歲魏照榮是祥益營造派駐擔任拓寬工程的工地主任,前年5月間因下雨積水,魏男指示工人開挖涵洞設置箱涵以利排水,但現場夜間無路燈,光線昏暗,魏男未交代工人封閉涵洞,只在涵洞前擺設護欄和交通錐,李姓女子深夜騎機車經過時,跌落涵洞內,受困超過4小時才被路人發現送醫,不治死亡。
台中高分院認為,魏男未落實工安措施,妨害用路人行車安全,造成李女死亡,事後仍否認犯行,未與家屬和解,顯無悔意,因此判刑2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