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舉證 駕駛汽機車吸食及點燃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惹民怨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新制昨上路,台東警開出首張騎機車抽菸罰單,引異議。(記者陳賢義翻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新制昨上路,台東警分局寶桑所開出首張騎機車抽煙罰單,1名未戴安全帽男子手持點燃香菸等紅燈,後方開車民眾全都錄,寄發影像舉發,但警方雖依法開單,但也苦惱事後引異議,要如何舉證男子「確實危及檢舉人行車安全」? 基層無言失策,民眾撻伐聲四起。
昨日中午,寶桑所接獲民眾寄送電郵檢舉違規,指稱在台東市區中山與正氣路口停紅燈時,突然聞到很臭的菸味,探頭發現是1名男子邊騎車邊抽菸,不但影響其他人迫吸二手菸,還未戴安全帽,隨後開出首張騎機車抽煙及未戴安全帽罰單,2張合計1200元。
新制上路,項列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吸食或點燃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600元,但舉證難,不但基層員警苦惱無策,「婉君」也撻伐規定不明。
有人認為政府怎麼不直接把公賣局關起來,菸錢要賺,又要健康捐,現在抽菸還要罰,無言;另譏諷一大堆廟宇也都讓人吸二手煙,乾脆買菸到廟裡抽就好,看來政府找到減少財政赤字的方法了。也有人認為停止菸品販售製造和進口,對台灣人民是好事,只是不斷開罰,要抓到什麼時候,才會以看似不錯的小法裁處部分人,但台積電繼續砍樹,六輕依然排煙,日月光還在排汙水,兩相比較孰重孰輕。
菸齡逾廿年的謝姓男子不解的說,我騎乘機車或開車抽菸自備菸灰缸,不亂彈菸灰及丟菸蒂,也不向人當面吞雲吐霧,如何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駛在道路上,隨時都可能聞到路人抽菸的味道,駕駛人是否也可以行車安全受影響、拒抽二手菸逕行檢舉,立法用意佳,但規範細則不清,易生誤解,警方每天維持治安及交通安全就已忙翻天,還得處理檢舉事務,不爆肝也難。
台東縣交通隊表示,舉證抽菸騎土或駕駛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確有難度,現階段還是以勸導為主,倘若開單則要求要有被影響人簽名具結,一旦檢舉人申覆提異議,檢舉人須陪同出庭,證明行車安全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