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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召開延押庭 鄭捷3度說「沒意見」

涉及台北捷運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的鄭捷,一審被判死刑,高院今裁定他延押兩個月,還押時,鄭捷瞪著媒體,不回答提問。(記者楊國文攝)

涉及台北捷運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的鄭捷,一審被判死刑,高院今裁定他延押兩個月,還押時,鄭捷瞪著媒體,不回答提問。(記者楊國文攝)

2015/06/29 10: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涉及台北捷運隨機瘋狂殺人,造成4死22傷慘劇的鄭捷,因羈押期限將屆,高等法院上午首度召開延押庭,高檢署公訴檢察官李嘉明指控被判死刑的鄭捷仍有羈押原因和必要,建議應延押他,鄭捷本人則3度表示「沒有意見」,合議庭裁定自7月7日起延押2個月。這是高院首度延押鄭,且無次數限制。

庭訊僅5分鐘即結束,還押過程,戴著手銬和腳鐐的鄭捷瞪者媒體,對是否向家屬道歉等問題,不回答任何提問,隨即遭還押看守所。

鄭捷在去年5月21日下午4時半,於台北捷運車廂內,持刀殺死4名乘客、22人受傷。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鄭捷狂殺素不相識的民眾,性格「如豺狼般兇殘無情」,且犯後無悔意,依殺人罪重判他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罪共判144年6月,合併應執行死刑。

此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年4月7日召開接押庭,裁定羈押鄭捷。

高院上午提訊鄭捷,法官當庭告知他,首次羈押將於7月6日屆滿,訊問「被延押有何意見?」鄭3度表示「沒有意見」,高檢署檢察官李嘉明指鄭被判死刑,殺人手段殘忍,且無悔意,仍有羈押的原因和必要性,建議法官應延押他,對此,代替律師團出庭的公設辯護人表示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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