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下車爆衝突 乘客司機互控傷害
楊姓男子搭公車回家,因車內乘客擁擠來不及下車,被迫與妻子「分離」,氣得與司機爆發口角衝突,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楊姓男子與妻子搭公車回家,他因車內乘客擁擠來不及下車,被迫與妻子「分離」,氣得與司機爆發口角,他不滿刷悠遊卡時皮夾被司機拍掉,還被嗆說:「覺得我的服務不好,你不用刷卡!」怒朝司機頭部揮拳,他承認不爽被司機拍掉皮夾才動手,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2月23日晚上7點多,50歲楊男與妻子搭公車回家,在新店中正路崇光女中站準備下車時,楊男因被車內乘客擋住去路,還來不及與妻子一起下車,司機就關門起步,他這時才著急地大喊:「我要下車!」
檢方調查,因公車當時已離站,司機堅持到下一站才開門,雙方因此爆發口角,司機不滿楊男不斷在身旁碎唸,怒嗆:「覺得我的服務不好,你不用刷卡!」楊男則堅持說:「我就是要刷!」
楊男到下一站準備刷悠遊卡時,皮夾突然遭司機拍掉,害他皮夾中的卡片散落一地,氣得朝司機頭部猛揮3拳,並與司機發生拉扯,造成司機額頭及左上眼皮瘀血、挫傷,吃上傷害罪官司。
司機指控,依規定開車卻遭楊男痛毆;楊男承認動手,並抱怨司機不讓他下車,還拍掉他的皮夾,也反控司機傷害;由於雙方未達成和解,檢方因此將楊男起訴,至於司機被控傷害的部分,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