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出庭作偽證 閨密鬧翻對簿公堂
2015/06/23 17: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28歲酒促妹,因被性騷擾,請閨蜜藍女出庭作證,但藍女要求如出庭積欠她的5萬元一筆勾銷,她拒絕後,藍女男友竟傳簡訊「你會發現我的長處與偉大,只要一次你就會上癮,直衝雲霄」,致使她心生恐懼,提告藍女恐嚇,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今將藍女不起訴。
去年9月,酒促妹在熱炒店認識一名警專生,酒促妹控告警專生約她去KTV,竟趁她醉倒在沙發上時,解開其內衣釦子襲胸摸乳,事後,酒促妹提告警專生性騷擾,並請藍女幫忙出庭作證,但她拒絕藍女提出的出庭條件。
酒促妹指控,去年11月,藍女洩漏個資將她的手機號碼告知其前男友,對方發送恐嚇簡訊給她,「我是警專生的同學,他說可以約你出來HAPPY,你會發現我的長處與偉大,只要一次你就會上癮,直衝雲霄,找到人生真諦」,後她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藍女清償5萬元,藍女收到支付命令後,今年1月傳LINE恐嚇她「希望你懸崖勒馬,主動撤告,我不傷害你,我倆互不相欠一筆勾銷」。
藍女供稱,當日不在現場,所知案情都是酒促妹告訴她的,因此拒出庭,並未將酒促妹手機號碼給前男友,且2人交往不久他就被抓去關了,迄今都還在服刑,她沒有恐嚇酒促妹之意,事後也將5萬元還給酒促妹。
檢方調查認為,酒促妹出示藍女前男友發送簡訊及其截圖照片,但該人並非藍女前男友,且酒促妹電話不只藍女知悉,難以認定其有恐嚇之嫌,因此不起訴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