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逃家 母控男網友性侵女兒告不成
2015/06/20 14:1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林姓男子被控強行誘拐並性侵年僅16歲的少女小美(化名),林男雖坦言曾與小美發生兩次性行為,但這是你情我願,也未誘拐小美離家。由於小美說她離家是因電話費問題與家人爭吵,而投靠林男,且小美母親出庭時也說,小美覺得她管太多、很煩、家裡不溫暖才離家。新北地檢署調查,小美翹家與林男無關,也沒有證據指林男強行性侵,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小美於去年8月間離家出走投靠林男,同月28日被尋獲又離家,直到9月29日再度尋獲,不過,她在檢方偵辦時,又三度翹家。
小美母親指控,林男兩度性侵女兒,還拐走女兒同居,怒告性侵與和誘罪嫌。林男否認,他的胞妹也證稱,當時是小美自己跑到家中,說她心情不好暫住幾天,哥哥並沒有誘拐小美離家。
由於檢方偵辦時,小美也坦言自己因電話費問題與家人爭吵翹家投靠林男,且小美媽媽也說,女兒覺得她很煩,管太多,覺得家裡沒有溫暖,不想住家裡,而離家。
檢方認定林男和誘罪嫌證據不足,至於性侵部分,小美起先說是你情我願,第二次被尋獲後改口聲稱遭到性侵,檢方認為小美指述前後不一,且小美若遭性侵,何以第二度投靠林男?與常情有違,認定林男強行性侵證據不足,通通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