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癡漢1班車磨蹭2女 判刑4月

沈姓男子去年12月初,在台北車站搭上652路公車後,特地站在2名高中女生背後,輪流用下體磨蹭她們的臀部。新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沈4個月徒刑。(資料照)圖與本文無關
〔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沈姓男子去年12月初,在台北車站搭上652路公車後,特地站在2名高中女生背後,輪流用下體磨蹭她們的臀部。新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沈4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沈姓男子有性騷擾前科,卻不知悔改,去年12月8日晚間6時45分,他在台北車站搭上652路公車,見車上有2名高中女學生,便站到她們背後,趁著公車行進的晃動,用下體磨蹭站在他左前方的女高中生臀部。
左前方的女高中生察覺有異,刻意站開,不料沈男又轉而對右前方的女高中生故技重施,有乘客發現,告訴司機,公車司機報警,沈男嚇到,當場向2名女高中生道歉,仍被逮回警局。
法院審理時,沈男認罪,法官斥責他欠缺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觀念,對2名被害者身心造成傷害,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