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健保、李全教胞弟李全富涉盜採砂石 最高院發回更審
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畏罪潛逃的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與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胞弟李全富等人涉及曾文溪砂石盗採案,不法所得超過2億元,遭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各判刑3年4月、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沒有說明圍標部分的量刑,及吳共同行賄的犯行,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判決指出,水利署第六河川局93年3月辦理曾文溪北勢洲橋至二溪橋河段疏浚工程,當時任台南縣議員並經營營造公司的李全富認為有利可圖,找議長吳健保等人合作承包工程,吳、李各出資1650萬元承包,以圍標方式由李借牌的富欣企業社得標。
吳健保和李全教利用夜間、假日超挖土石,盜取深層卵礫石及純砂運出販售,並行賄第六河川局官員,不法獲利超過2億多元,工程進行中,遭檢舉盜採砂石販售,嚴重影響河道安全,93年3月檢調大舉搜索,吳、李等人遭收押。
前台南縣議員李全富。(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