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媳婦對她潑鹽酸、灑狗尿 婆婆5度提告
2015/06/11 15:5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75歲的林姓老婦,懷疑42歲的媳婦林女想傷害她,自101年起,每年都按鈴申告媳婦涉放螞蟻咬她、對她潑尿、潑酸,今年2月又再度提告林女夥同另名陌生男子,在家挖洞,透過洞口對她潑狗尿、潑酸,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老婦身上並無灼傷,媳婦罪嫌不足,今將媳婦不起訴。
老婦指控,今年她已從新北市搬到桃園,未再跟媳婦同住,但媳婦竟至桃園家中鑽牆挖洞,並經由該洞對她潑灑硫酸、鹽酸、狗尿,又想再傷害她,因此至新北檢按鈴提告媳婦。
媳婦出庭時否認犯行,供稱自從嫁給老公後,發現婆婆的精神狀態一直很不好,婆婆在家曾自己鑽牆挖2個拳頭大的洞,還以言語譏諷她,並動手毆打她。
檢方調查,老婦101年起開始提告媳婦涉嫌傷害,102年提告2次,103年1次,今年2月5度提告,前4次均處分不起訴,檢方認為,老婦病歷僅記載「全身虛弱無力,原因待查」,如遭媳婦潑酸,身上應會有化學性灼傷,但老婦並無其他外傷,因此無法憑老婦單一指述認定媳婦涉傷害,今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