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口可偷窺? 脫序女上尉控保防官
2015/06/11 14:53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軍情局一名邱姓女上尉年初遭人踢爆,因沒有辦法晉升少校,導致他行為脫序,躲在廁所辦公。邱女日前控訴唐姓保防官,年初從他住處的信箱口企圖偷窺。台北地檢署調查,被告就算從信箱口,也無法看到告訴人的住處,今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告訴人指出,透過大樓監視器發現保防官曾到住處到她,還從打開信箱口往裡面看了一下,認為唐某涉犯妨害秘密。
唐姓被告偵訊時則表示,主管派他關心邱上尉的狀況,並對她進行輔導,當天是想將通知書放入她的信箱當中,先看一下有無其他信件,並沒有偷窺的意思,也沒有拆對方的信件。
調方調查後,認為唐男無法從信箱口偷看邱女住處,也沒有拆閱私人事件,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