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分手 男PO前女友裸胸照指「她專門在賣」
2015/06/10 13:3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49歲的彭男,去年與同居女友分手後,竟複製前女友手機內的清涼裸胸照,並將照片放在前女友臉書與個人臉書上,並留言指「她專門在賣,又不戴保險套,騙男人錢去賭的女人」,新北地院今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散布猥褻物、加重誹謗等罪,判彭男拘役110日,得易科罰金11萬元。全案可上訴。
去年6月,彭男與同居女友分手搬出2人同居處,彭男回到2人先前的同居處,偷看前女友手機,發現內有前女友裸露胸部照,即將其照片複製,先將照片PO到前女友的友人臉書,再貼在個人臉書上,前女友得知後氣炸,不甘名譽受損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