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開2槍 死囚王俊欽6點半伏法
南所死囚王俊欽晚間6點30分伏法,遺體由救護車載往殯儀館。(記者吳俊鋒攝)
〔記者吳俊鋒/台南報導〕法務部執行槍決,羈押在台南看守所的死囚王俊欽今晚伏法,法警開了2槍才完成死刑的執行,臨死前他沒有交代什麼遺言,由於在南所被羈押12年,特地感謝管理人員的照顧。
犯下強盜、劫色、殺人等罪的王俊欽,今天下午用完晚餐後,隨即被帶往一旁的台南監獄刑場,由高分檢的檢察官完成身分確認後,就準備槍決。
王俊欽喝了1口獄方準備的高粱酒,並享用滷菜,吃完最後一餐,就施打麻醉劑,等到藥效發作,從背部朝心臟開槍,由於第1槍之後,王仍有生命跡象,後來法警再補第2槍,6點30分左右伏法,7點12分許遺體由救護車載離南監。
王俊欽在台南看守所羈押了12年,超過10年的時間因不良於行,長期坐在輪椅上,死前特地感謝管理人員的照顧。
王俊欽行刑前並未交代遺言,獲知將被槍決,情緒平穩,沒有太大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