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地方媽媽缺錢養子 下海賺錢一夜成空

張姓女子為了養6歲小孩,缺錢而下海賣淫。(記者林良昇翻攝)

張姓女子為了養6歲小孩,缺錢而下海賣淫。(記者林良昇翻攝)

2015/06/05 16:58

〔記者林良昇/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保養得宜的40歲張姓地方媽媽,獨自養育6歲幼子,缺錢下海賣淫,張女自稱第1天上班接了2名客人,分別收取3000、6000元,自己實拿4800元,被警方查獲,張女得知錢被查扣還要繳罰單,幾乎聲淚俱下。

中市警二分局文正所上月29日深夜,在北區山西路某摩鐵前,發現張女徒步進入,員警懷疑她是應召女,在外埋伏守候約1小時,張女離開後獨自開車至梅亭街、大德街口,下車將4200元現金交給洪姓男子,警方盤查,張女坦承是應召女,將賣淫所得交給洪男。

張女供稱,因獨自撫養6歲小孩,再加上只有專科畢業,工作不穩定,經濟狀況拮据,4月找分類廣告才下海賣淫,約定每次固定拿2400元,當天接獲Line指示第一天接客,男客分別給她6000元、3000元,她只拿走自己的4800元。

警方透露,張女「遠看像20歲、近看像30歲」,看起來比實際年輕,很有氣質,被應召站規劃為3000到4000元等級,但當天一位和男客說定6000元性交易的應召女被退貨,由張女緊急代班,男客反而滿意,殊不知自己可能吃虧。

警方表示,張女得知剛剛賺得的皮肉錢,可能會被當作犯罪所得被查扣,還會吃上罰單,經濟狀況可能雪上加霜,不禁哭了出來,讓員警也於心不忍,全案訊後,警方將洪男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張女則依社維法裁罰。

洪姓男子出面替應召站拿取應召費用。(記者林良昇翻攝)

洪姓男子出面替應召站拿取應召費用。(記者林良昇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