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生下「小小王」 夫告通姦卻敗訴
2015/06/03 15:14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鄧姓婦人102年底產子,鄧女丈夫怎麼看都覺得小孩不像他,私下進行親子鑑定,確認兒子不是他的種,不甘白養別人小孩狀告妻子通姦,雖然證據明確,但檢方查出鄧女受孕期間人在中國出差,因通姦屬輕罪、在國外犯罪並無司法管轄權,檢察官也只能以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調查,人夫怒告42歲鄧姓妻子通姦後,檢察官調閱鄧女產檢與生產的婦幼醫院資料,推估出鄧女受孕期間為102年2月24日至3月2日間,但她剛好於同年2月25日至3月22日間人在中國出差,等於是在中國受孕。
檢方說,通姦罪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若在國外犯罪,司法並無審判權,雖認定有通姦事實,檢察官今天仍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