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誘拍裸照贈網友 反遭要脅
2015/05/20 11:2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南市17歲少女,因網友引誘在家裡浴室自拍全裸照片,傳送給對方,少女想與對方分手時,對方就拿出裸照威脅,經警追查才發現對方是有性侵前科37歲詹朝凱,檢方將詹某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傳出去的裸照要拿回來已經非常困難。
起訴書指出,99年間有性侵前科的詹朝凱,出獄後透過臉書以「假名」暱稱,認識住台南的17歲少女,兩人成為網友,而詹嫌103年8月在臉書上引誘少女自拍裸照,而且是猥褻照片,少女躲著父母親在浴室內自拍,傳送這些照片給詹嫌。
而同月少女得知詹男年紀大她20歲,有意要分手,詹嫌竟威脅要散佈裸照,並把照片傳送至塗鴉牆,私訊給少女的網路友人,供不特定人觀賞。
同年9月又恐嚇少女「給我乖乖的到月底」等語,以繼續散佈裸照要脅,而少女也陸續接到友人告知看到她的裸照,少女才向警方報案。
詹嫌到案坦承犯行,辯稱只是說說而已。檢察官認為被告觸犯散布未滿18歲猥褻圖片罪,及恐嚇罪,應分論併科,且是累犯應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