鑿頭虐殺髮姐 男子判賠28萬
2015/05/12 15:0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何姓男子,前年深夜持尖嘴鐵鎚猛鑿理髮店于姓女老闆頭部24下,導致于女當場斃命,還偷走于女2台筆電與3百元逃走;由於被害者丈夫提出求償,新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何男應賠償11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于夫已領取81萬餘元補償金,判賠28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前年10月25日,何男前往于女的美髮店內,持鐵鎚猛敲于女頭部24下,致于女當場死亡,行兇後並偷走于女2台筆電等物,得手後,又故佈疑陣,拆卸冷氣機、翻亂死者衣物。何男落網後稱,事發當晚被于女笑「智障」等語,才憤而行兇。
一審法院審理時,何男認罪並說:「很後悔」,法院將他送醫鑑定,確認何患有精神分裂症,但行為時其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並未顯著降低,依殺人罪判刑13年5個月徒刑,上訴二審也被駁回。
被害者丈夫提出320萬元求償,其中300萬元為精神慰撫金,20萬元為殯葬費;法官審理認為,慰撫金以110萬元較為適當,扣除81萬餘元,何男還須賠償28萬餘元,至於20萬元殯葬費則因于夫無法提出單據而無法證明,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