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車牌遮蔽遭罰 騎士嗆「一定申訴」
巡邏警員見黃男機車的前車牌未「懸掛於明顯位置」,驅前將他攔下,依交通法規舉發。(記者謝君臨翻攝)
〔記者謝君臨/新北報導〕「我一定要提出申訴!」39歲黃姓重機騎士昨晚騎乘價值約50萬元的Suzuki 1000cc重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巡邏警員見黃男機車的前車牌未「懸掛於明顯位置」,驅前將他攔下,依交通法規舉發,並暫代保管車牌一面,這讓黃男大為不滿,PO下警員拆除車牌影像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
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副所長陳信榮表示,昨晚8點20分,陳姓警員巡邏行經重陽路與中正北路口時,聽見黃姓民眾騎乘的大型重機車引擎聲過大,於是上前盤查,警員見該重機左右把手各懸掛一只塑膠袋,前車牌「隱而不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7款舉發,黃男恐須面對3600元~10800元的罰鍰。
黃男表達強烈不滿,聲稱:「我明明就有懸掛車牌,而且買來就這樣。」他將警員拆除車牌的影片PO網,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提供民國96年及98年內政部警政署發給交通組的公文,其中載明「針對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車,已有懸掛車牌者,應從寬認定之,並以勸導代替舉發。」對此,警方表示,民眾如有疑慮,可向監理所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