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砂石車撞總統府 張德正遭求償300萬

駕車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駕駛張德正。(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去年農曆年前,男子張德正為了抗議司法不公,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撞毀正門鐵欄杆、防彈玻璃門,總統府花錢修繕後,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張德正與砂石車行連帶賠償300萬餘元;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張德正沒有現身,也未請律師替他辯護。
總統府主張,府方修繕建物花費超過300萬元,這筆費用不應由全體納稅人埋單,應由肇事者張德正負責,而張德正是靠行貨車司機,車行也須負起賠償責任。不過車行認為,車行已盡監督與管理義務,衝撞總統府屬於個人行為,與車行無關,沒必要連帶賠償。
刑事部分,一審以殺人未遂罪判張德正5年10月,雙方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上月開庭時,檢方主張總統府被視為古蹟,張另涉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罪,一審量刑太輕。張德政則喊冤沒有殺人意圖,張的律師表示,張衝撞總統府自殺,很幸運地沒死,卻要面對殺人未遂罪,痛批檢方濫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