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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白目、師暴怒動手 判拘55日

高雄旗山國小某學童課堂中頂撞老師挨打,事後老師被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記者陳祐誠攝)

高雄旗山國小某學童課堂中頂撞老師挨打,事後老師被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記者陳祐誠攝)

2015/04/29 12:22

〔記者黃佳琳、陳祐誠/高雄報導〕高市旗山國小某位老師,去年在課堂中制止1名小六男童講話,男童不聽勸還白目頂撞老師,導致該名老師怒火攻心,把男童打倒在地後再用腳踩住男童的脖子,男童家長氣結堅不肯和解,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該名老師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10月間,該名老師上課時,男童在教室內一直和其他同學交談,影響上課秩序,老師出聲制止後,男童仍故我不聽勸,老師先嗆男童:「我現在是給你面子,假如我不給你面子,我就過去打你」。

豈料,男童被老師警告後仍不理會,甚至反嗆老師:「你不給我面紙(面子諧音),我要怎麼上廁所」,此話一出,老師氣到捉狂,當場用手掐住男童的頸部,再把男童推倒在地,用腳踩住男童的脖子,經班上同學勸阻並報告師長後,老師才恢復理智。

事後,老師雖坦承失去理智痛痛打男童,也想和男童家長道歉達成和解,但因男童家長認為,小朋友受到的心理傷害,是沒辦法用賠償或道歉來彌補,堅持提告到底;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因無法達成和解,加上傷害事證明確,判處該名老師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校方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事情發生後也立刻將該名教師調離該班導師,轉為科任老師,希望整起事件盡速落幕,避免影響到師生們的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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