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誘拐女童 嫌發毒誓澄清未性侵
許嫌涉嫌誘拐女童,發毒誓絕無性侵對方,警方持保留態度,目前正對他偵訊中。(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鎮11歲謝姓女童被42歲許姓男子誘拐18天租屋在鹿港鎮一間出租公寓內,今天員林警方在這間公寓內找到許男和女童,外界關心兩人為何在一起?許嫌說,少女經常在臉書跟他按讚,兩人就結為好友,他經常送她禮物,雙方只是一般朋友關係,警方對嫌犯說法持保留態度,目前正對他偵訊中。
警方日前接獲少女家人報案,25日就鎖定許嫌,對他行蹤展開追緝,前天得知他租屋在鹿港鎮一處出租公寓,今天上午確定許嫌與女童都在屋內,警方要求開門被拒,找來鎖匠後,嫌犯自知難逃法網才開門。
許嫌說,他在網路跟女童認識,女童常常跟她按讚,兩人已認識近3年,去年女童生日她送腳踏車,今年送i-pad,媒體追問,這段時間有無對女童侵犯,嫌犯說「我還被她摸咧」。
許嫌還說,若有對少女性侵,「我出去被車撞死」。
但警方對其說法持保留態度,目前正針對少女和許嫌做警訊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