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找上大幸福?頂新集團員工互推責任
頂新案開庭,魏應充出庭應訊。(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劉冠備/員林報導〕頂新劣油案今天彰化地院再開審理庭,合議庭把審理的重點擺在大幸福公司稽核不及格分數,卻能獲得頂新的合作,法官傳喚負責集團稽核的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資深協理馬美蓉,馬美蓉說,集團內部分工細密,她們(味全中央研究所)負責輔導,不督導,對大幸福的稽核是「試著作作看」,說詞極力避重就輕,她甚至把責任推給下屬王祖善。
馬美蓉說,民國102年10月大統長基案爆發後,集團總裁魏應充指示做產品溯源管理,並建稽核制度,時間非常倉促,很多稽核的細節都待推敲。
審判長吳永梁問馬,103年3月,陳茂嘉到越南大幸福公司考察,為何「妳的下屬王祖善(味全中央研究所經理)」會隨同前往,事後還作成稽核報告。
馬美蓉說,這份報告是「試著作作看」,因為陳茂嘉是前往作「投資考察」,如果訪廠稽核,一定要駐點2、3天。
吳永梁接著問「大幸福的稽核報告那麼詳細,還有評分,這叫試著做嗎?」,馬美蓉推稱,這是王祖善做的,目的只是拿到糧油事業群報告,沒有做完整,她沒有注意到,「這是我怠惰」。
吳永梁又詢問,你們對國內廠的稽核,只要不及格,就汰換,大幸福不及格卻仍能取得頂新的合作,難道大幸福有通天的本領。馬美蓉緊張回答,國內廠應該條件很差才會被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