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刀煞結夥搶超商 重判5至8年半徒刑
2015/04/16 18:2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姓等3名男子組成強盜集團,分持西瓜刀及鋼管刀連續搶劫電子遊藝場及超商,儘管店內裝有監視器,3人仍毫不遮掩,行徑囂張,檢警根據店家錄影畫面辨識出3嫌身分,循線逮捕後依強盜罪起訴,屏東地院重判3人5至8年半不等刑期。
男子林崇仲、郭崇勳及吳岱軒3人於102年8月15日清晨先在高樹鄉竊取一部自小客車當成犯罪工具,然後再竊取2面車牌替換躲避警方追緝,8月19日凌晨2時許,3人分持西瓜刀及鋼管刀駕著贓車前往旗山犯案。
林男3人鎖定一家顧客較少的電子遊藝場,大搖大擺走進店內,揮舞手上大刀,喝令店員及店內2名顧客交出現金,得手3萬1300元後揚長離去,接著3人又轉往九如鄉搶劫一家超商,逼迫店員及一名顧客交出財物,得手1萬2900元,還搜刮店內價值1700元的香菸。
法官認為3人均為年輕男性,卻不思認真工作換取酬勞,竟持刀結夥搶劫商家及無辜民眾,惡行重大,處吳岱軒應執行有徒期8年6個月,林崇軒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4個月,郭崇勳應執行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