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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性侵2女家 辯稱「想給朋友驚喜」

2015/04/07 17:1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有強盜、施用毒品前科的桃園縣35歲彭男,涉嫌於前年8月及去年3月間,無故入侵2名女子住宅,強行撫摸女子胸部外,還以手指性侵,並偷取對方名牌手錶、汽車、錢包等,卻辯稱是女子朋友,想給對方一個「驚喜」,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侵、強盜、侵入住居等罪起訴彭男,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家住新北市新莊區的21歲女子控訴,前年8月,彭男侵入她的租屋處,見她躺在床上,並以手摀住她的嘴,將她強壓在床,強行親吻撫摸她胸部,她極力反抗大聲尖叫,彭男才竄逃。

家住桃園的34歲女子也指控,去年3月,彭男連續2天趁清晨闖進她家,破壞住家電子感應鎖,不但偷走她的2支香奈兒名錶、手機、錢包、汽車,還手持尖刀與玩具槍恐嚇她「我是通緝犯」,威脅要拍裸照,強抱她並以手指插入她下體,隨後駕駛偷來的汽車逃逸。

因為汽車沒油,彭男還盜刷女子信用卡加油,為躲避警方查緝,將車輛噴成他色,去年3月遭桃園楊梅分局警方盤查時,竟駕車衝撞員警逃逸;同月行經新北鶯歌時,又以口咬傷員警,後被員警移送法辦時,竟還冒用胞兄名義應訊。

彭男應訊時竟辯稱,他是女子的朋友,入侵對方家是想給對方驚喜,但因2女子家中都採集到彭男DNA,檢察官也認為女子不需要誣賴彭男,因此今依法將彭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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