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指姦」4歲女兒 判8年徒刑
2015/04/02 19: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嘉義一名男子離婚後,趁單獨照顧4歲女兒時,用手指插入女兒陰道,女兒回家後直說「屁屁好痛」,男子前妻才揭發此獸行,今男子被判8年有期徒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男子離婚後仍會與前妻及女兒相聚,前年11月帶當時4歲的女兒同住1個月,卻趁機性侵,甚至造成女兒的處女膜有2處撕裂傷。
男子最初否認犯行,辯說女兒原本就有傷口。不過開庭時女童表示爸爸跟她「摸屁屁」,法官詢問「屁屁」位置時,女童指向用來模擬的娃娃的私處,說「很痛」,而且沒有其他人對她做過一樣的事。法官認為女童說詞可信度高,將男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