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找嘸伴 提告婚友社詐欺反吃誣告官司

七旬陳姓老翁想找個伴,花錢加入婚友社會員,不滿到頭來仍是孤單一人,怒告婚友社詐欺,事後陳翁自認是誤會一場而撤告,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圖)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七旬陳姓老翁想找個伴,花錢加入婚友社會員,不滿到頭來仍是孤單一人,怒告婚友社詐欺,事後陳翁自認是誤會一場而撤告,反遭婚友社指控誣告,台北地檢署調查,陳翁當時曾與1名女子約會,但雙方不來電,他以為花錢就能抱得美人歸才告詐欺,事後釐清誤會即主動撤告,誣告罪證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檢方調查,102年至103年間,陳翁花了數千元加入婚友社會員,想替自己找個老伴共度餘生,事後陳翁經婚友社介紹結識年近六旬的女子,雙方約會2次後就沒下文,陳翁質疑受騙怒告婚友社詐欺,後來自認是誤會撤回告訴。
婚友社認為無端遭逢訟累,反控陳翁涉嫌誣告,檢方認為,雙方對於交友的認知不同,考量陳翁提告後發現誤會並主動撤告,認定沒誣告犯意,所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