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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涉縱火法男李廣榮帶回松山分局 否認犯行

李廣榮凌晨被帶回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記者姜翔攝)

李廣榮凌晨被帶回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記者姜翔攝)

2015/03/20 03:55

〔記者姜翔/台北報導〕涉嫌縱火燒毀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15輛警用汽、機車的40歲法籍男子李廣榮,今天凌晨3時許,被警方帶回松山分局。面對媒體鏡頭,李嫌先是喊話「我沒有做這件事,我是好人」接著又語帶威脅的說「如果你把我的名字...我告你們」。

警方表示,李廣榮無業,與妻子朱女及3名幼子,住在花蓮縣壽豐鄉一處鄉間社區,靠朱女打零工養家。據悉,該處為李嫌妻子的老家,而原在桃園的住處,也是李嫌岳父買的,後來因故售出。

李男堅稱「我沒有做這件事」

由於該處位在鄉間,往來人車稀少,昨日晚上警方開偵防車前往查探時,引起李嫌懷疑。李廣榮在晚間9點多,揹著裝滿換洗衣物的背包,騎乘自行車離開住處。警方接獲通報後,在離李嫌住處5百公尺遠的產業道路將他攔下。

警方搜索李嫌住處後,發現1張案發當日凌晨接近1時許,位於桃園市內壢一帶的加油發票;而火災發生10小時過後,李嫌所駕駛的箱型車,才出現在宜蘭縣南澳鄉,警方研判李嫌刻意繞路,躲避警方追蹤。

警方查扣了疑似是李廣榮作案時使用的手套、李嫌犯案時穿著的白色短袖上衣,另有相關的手機、發票等證物,目前正漏夜偵訊李嫌,釐清案情。

李廣榮犯案時穿著的白色短袖上衣。(記者姜翔攝)

李廣榮犯案時穿著的白色短袖上衣。(記者姜翔攝)

疑似是李廣榮作案時使用的手套,警方另查扣有關的手機、發票等證物。(記者姜翔攝)

疑似是李廣榮作案時使用的手套,警方另查扣有關的手機、發票等證物。(記者姜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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