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議會前總務供稱 黃景泰A公款辦黃色小鴨
2015/03/18 13:0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審理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被控掏空基隆市議會公款等三弊案。基隆市議會前總務張惟智面對法官詰問,「A走議會公款有比較大筆的金額嗎?」張答,黃景泰舉辦黃色小鴨期間,有A走議會一筆40萬元公款,用來支付黃色小鴨的錢,他有交給秘書江佩珊匯款至荷蘭給霍夫曼。
張惟智還指出,除了黃色小鴨的40萬元外,還拿來支付潛水活動費20多萬,國民黨市長選舉黨內初選保證金10萬元、按摩椅10萬與律師費8萬,連送給立委謝國樑1萬元領帶都是議會公款買單。
張面對黃的辯護律師楊國宏連珠砲詰問時嗆楊,「你老是在字裡行間挑毛病」,楊反嗆,「你怎麼質疑我律師的專業」,雙方一來一往,火藥味十足。
基隆市議會前議長黃景泰在首次準備程序庭中,僅承認A走市議會公款用來支付家人信用卡帳單、學費、水電費共675萬131元,對於檢方另指控他指使張惟智詐領275萬3314元部分於月眉路拓寬案以及日勝生東京站案中行賄、收賄則全盤否認。
楊國宏詰問張惟智,黃景泰是如何以及何時交代要他,以不實單據詐領議會公款,張稱在黃議長辦公室內。黃把他叫到議長辦公室,指示他以浮報與虛報兩種方式詐領公款,為規避採購法限制,他會向配合廠商要10萬元單據,製作不實核銷文件向議會核銷,詐領公款,事實上都沒有買任何東西。
楊再問,張詐得的公款有無跟自己的錢混在一起,以及黃有無問張剩下多少錢?張答稱,黃會把夫人的信用卡帳單放在信封袋內拿給他去處理,交代他處理;他不會把自己的錢與A得的公款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