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孫遭人戳下體 阿嬤狂摑色狼竟被告傷害
2015/03/12 20:4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阿嬤帶著雙胞胎孫女到里長辦公室聊天,陳姓男子假意抱雙胞胎妹妹,將她抱坐大腿上,卻偷伸魔爪,左手撫摸女童大腿,並偷伸進內褲觸摸下體,女童痛哭,雙胞胎姊姊發現告訴阿嬤,阿嬤上前搶回孫女,怒摑陳男7、8下,母親得知幼女遭侵害報警告陳男,陳男也告阿嬤傷害,高雄地院審結判陳男3年8月徒刑。
陳男於自己判決前撤回傷害告訴,不過,他仍矢口否認強制猥褻4歲女童,反指指控他的阿嬤疑精神疾病,透過法律扶助律師希望上訴,但法官查阿嬤無精神科就醫紀錄,加上被告面對阿嬤掌摑、責罵,竟毫無抵抗,反自承錯誤出言道歉,故認定被告強制猥褻女童。
判決書指出,阿嬤於102年9月間帶著雙胞胎姊妹,前往里長辦公室和助理、友人聊天,陳男見雙胞姊妹長得可愛,心生歹念,假意抱女童看電視,放坐於大腿上,再用左手偷撫摸女童下體,女童受辱放聲大哭,阿嬤察覺上前對陳的臉一陣狂摑,強抱回孫女帶返家,雙胞胎姊妹也指證歷歷,陳男遭判刑3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