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罵胖沒加個「死」字 法官:不算侮辱
2015/03/11 14:5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和鄰居因車庫採光罩及有線電視強波器放置位置起衝突,陳某罵鄰居「你比較胖,有高血壓、會腦充血、會爆血管」等話,鄰居不滿提告妨害名譽,但法官審理後認為,「胖」字前面如果沒有加上輕蔑字眼,如「死胖子」,難以認定有任何侮辱的意思,因此判陳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和鄰居洪姓夫妻曾因車庫採光罩和有線電視強波器位置起爭執,日前為了垃圾問題,雙方再起口角,陳男看到洪姓男子長得比較胖,刻意在陳男面前提「你比較肥胖,有高血壓、會腦充血、會爆血管」等話。
洪妻聽到陳男罵丈夫後,認為丈夫被陳男罵是胖子,造成丈夫不敢出門倒垃圾,甚至心理出現恐慌怕看到其他鄰居,心情一直悶悶不樂,為此,洪某對陳男提出妨害名譽告訴;陳姓男子則認為,當時天氣冷,他見洪某體型壯碩,好意提醒他注意身體健康,沒有侮辱的意思。
檢方偵查時認為,洪姓男子因體型壯碩被說「胖」,心裡一定很受傷,加上陳某說這些話時,也有被其他鄰居聽到,加上心血管疾病不一定只會出現在胖的人身上,因此以公然侮辱罪起訴陳男。
但法官卻認為,高血壓和腦中風等病常出現在肥胖的人身上,陳男提醒洪某不要那麼激動,不然容易高血壓、會腦溢血和爆血管,只能認定是一般常識;且「胖」這個字除非加上輕蔑字眼,如「死胖子」,或以動物比擬如「肥豬」等,否則很難認定有任何侮辱的意思,因此判陳男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