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比較美」 超跑不掛牌吃罰單
車主因為超跑美感,未懸掛前車牌。(記者林良昇翻攝)
〔記者林良昇/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深夜接獲車輛違停,發現違停車是一輛價值超過千萬的黃色麥拉倫MP4-12C超跑,警方將車停好,準備告發,正巧24歲操姓駕駛移車,警方發現,該車未掛前車牌,操男當場吃罰單,警詢問何不掛前車牌,他則說:「這樣比較美。」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7款,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依法可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禁止其行駛並吊銷牌照,操男事後只能叫來拖吊車,小心翼翼地將超跑拖吊回家。
操男向警方說,當時前往按摩店按摩,才將車暫時停在紅線上,另一面車牌則放置在車內,因為不想在車身鑽孔破壞美感,才未懸掛前車牌,已委託友人進口專用車牌框架。
據警方了解,該黃色麥拉倫跑車是2014年新款車型,有3799cc V8雙渦輪引擎,從靜止到100公里在選配熱融胎下,僅需3.1秒,極速高達每小時328公里,市價超過1385萬。
該輛麥拉倫超跑市價超過千萬。(記者林良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