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感染菜花怒告老闆性侵 不起訴
趙男承認與印傭交歡,辯稱雙方情投意合,印象中2年內發生8次性關係,否認染上性病,並指印傭丈夫來台工作受傷被送回印尼,印傭想提早解約返國,才掰遭性侵情節。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趙姓男子被控趁印傭打掃房間時,從後方將印傭撲倒並淫笑說:「妳長得好漂亮!」掰開印傭雙腿不戴套硬上,印傭不滿被傳染菜花,怒告趙男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印傭來台將近2年,期間趙男並無性病就診紀錄,無法僅憑印傭的指述推論趙男涉案,今天將趙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101年11月,印傭來台不到2個月就與趙男發生性關係,直到103年4月5日,檢查出感染菜花而離職,事後她指控趙男傳染性病給她,指來台期間,平均每月都被性侵至少1次。
趙男承認與印傭交歡,辯稱雙方情投意合,印象中2年內發生8次性關係,否認染上性病,並指印傭丈夫來台工作受傷被送回印尼,印傭想提早解約返國,才掰遭性侵情節。
印傭向檢方指出,離職後曾打電話向2名同鄉女友人訴苦,檢方調閱通聯記錄發現,印傭自述遭性侵的期間,沒有與2名女友人通聯,反倒常與另名同鄉密切聯繫,每次通話時間長達數百秒,但卻沒向對方求助,與常理不符。
此外,印傭否認丈夫有來台工作,但趙男妹妹卻曾見過印傭丈夫及表姊來訪,並曾告知仲介此事,認為印傭說法矛盾,無法僅憑印傭的單一指述推論趙男涉性侵,認定趙男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