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鋼板害二次骨折? 醫師挨告不起訴
2015/02/24 20:1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20多歲的江姓男子,左手骨折至萬芳醫院治療,但因醫師拆除鋼釘不慎,造成他二次骨折,控告骨科何姓醫師涉業務過失傷害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今予何姓醫師不起訴處分。
江男指控,101年因左手粉碎性骨折至萬芳醫院求診,骨科何姓醫師術後在他的左手打入鋼釘鋼板固定,一年後他前往醫院拆除鋼板,認為醫師未依正常醫療程序拆除鋼板,反採敲打方式,造成他左手再度出現不適,轉至台大醫院就診發現竟是二次骨折,因此控告萬芳醫師何姓醫師涉醫療疏失。
北檢之前已做出不起訴處分,江男不服提出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方指出,此案歷經3次醫事審議委會審查,認定江男二次骨折的斷裂點不同,因此無法證明萬芳醫院拆除鋼板與第二次骨折間有因果關係,因此仍做出不起訴處分,除刑事告訴,江男另也對何姓醫師提出民事求償,但也敗訴,可再上訴至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