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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華光」學生占領法務部 涉妨害公務獲不起訴

抗議華光社區事件,上百名學生突然衝進法務部廣場,占據門口台階,並與警方發生衝突,今天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記者王藝菘攝)

抗議華光社區事件,上百名學生突然衝進法務部廣場,占據門口台階,並與警方發生衝突,今天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記者王藝菘攝)

2015/02/11 18:29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年8月27日,聲援華光社區居民遊行抗議的「華光社區學生訪調小組」,遊行結束後有人突然奔至法務部,翻越圍牆門占領法務部門口,號召者陳姓與何姓2名學生依涉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何男否認當天號召群眾前往法務部抗議,表示僅在法務部大門口就華光社區與腹部關係議題發表演說,且他只有在現場靜坐,沒有推擠警察。陳男也表示,只是跟著群眾往法務部移動,當時現場很混亂,他有規勸群眾保持冷靜不要跟警察推擠。

檢察官調閱現場蒐證畫面發現,除了有一女子拍打員警背部及一男子對員警叫罵等2起零星衝突外,其他現場靜坐群眾及發表演說尚屬和平,後因警方執行抬離行動,雙方發生肢體衝突,造成部分員警受傷,但此為消極抵抗之舉,無故意強暴脅迫犯行。

加上該場集會遊行非陳、何男申請,遊行結束後部分群眾零星前往法務部,未見有人集體帶隊前往,難以認定2人為首謀,檢方因此將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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