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停用還騙吃騙喝 男子被訴
嫌犯吳忠燁。(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男子吳忠燁因為失業信用卡遭到停用,但吳男卻找出有小額付款功能的信用卡,連續2個月跑到新光三越站前店地下街享用美食。店家與信用卡銀行連線後才發現,卡片已經失效。吳姓被告連續白吃白喝約6萬多元,銀行不堪損失,報警處理。員警在美食街埋伏,逮捕吳男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
據悉,40歲的吳男因為繳不起20多萬元的卡費遭到銀行停卡,但他得知3000元以下的消費,並不需要簽名且當下無法連線徵信的漏洞,在百貨公司的美食街、超市消費,光在新光三越的地下美食街就消費了6萬多元。
檢察官指出,吳姓被告利用小額付款只靠晶片感應,電腦沒經過連線,商家不知道這張卡已經停用的漏洞,四處吃喝,連員警在逮捕吳男時,也遭到抵抗受傷,偵訊後也依涉及妨害公務罪嫌將他起訴。
柯林宏律師表示:因信用卡3000元以下小額付款之功能,刷卡時不會與銀行連線,故此種犯罪難以察覺,一般情況發卡銀行會吸收該部份損失,而本件為持卡人持有失效信用卡盜刷可能受損的為店家,但一般民眾仍得小心若遺失信用卡掛失後,亦有可能遭到盜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