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押魏應充 彰化地院:串證、逃亡可能性低
彰化地院合議庭法官裁定維持原先的交保裁定,但魏應充保釋金提高為3億元。(記者廖耀東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頂新飼料油案被告今(3日)重開延押庭,合議庭評議,魏應充無收押必要,裁定交保金提高至3億元,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李進清也在稍早解釋裁定交保原因。
頂新飼料油案,魏應充與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現任總經理陳茂嘉與越南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4被告重開延押庭,法官認定串證可能性大為降低,有收押原因,但已無收押必要,除魏應充交保金提高至3億元,其餘3人皆維持500萬。
李進清解釋,合議庭法官認為,目前狀況與起訴時已經不同,儘管被告犯罪嫌疑仍重大,但串證、逃亡可能性均大幅降低,對於羈押必要性,審核後並未達比例原則,在此情形下予以具保,不影響審判長處理此案,才做出交保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