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籲北市府徵收、都更
高等法院今開庭審理文萌樓案,日日春協會秘書吳若瑩(左)呼籲,北市府應啟動收歸公有的徵收程序,再推公辦都更,一位資深公娼(左二)到場聲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見證公娼時代歷史的台北市市定古蹟「歸綏街文萌樓」,原本長年由推動妓權運動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租用,但4年前原屋主將房子的所有權轉賣,新屋主劉順發要求日日春遷出,雙方告上法院,一、二審都判日日春敗訴,但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高院更審庭今下午首度開庭,日日春協會開庭前呼籲,為補救古蹟被炒作的文資漏洞,北市府應啟動文萌樓收歸公有的徵收程序,再推行具公益性的公辦都更,新屋主委任律師主張日日春乃無權占有,應遷出。下一次庭訊訂2月9日下午。
一位資深公娼到場聲援指出,古蹟文萌樓不能讓有錢的投機客買走,希望文化局應儘力維護好古蹟,「只要還有一口氣在,我會為文萌樓奮鬥到底」。
「文萌樓」是一棟日治時代興建的二層樓透天厝,也是日治時期的台北公娼館根據地,95年12月被北市文化局指定為市定古蹟,土地所有權屬於台灣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