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抓我手 讓叔叔親下面」女童疑遭母男友猥褻
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前年疑被媽媽與其呂姓男友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媽媽與呂男罪嫌不足,今予不起訴處分。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圖)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前年疑被媽媽與其呂姓男友強制猥褻,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媽媽與呂男罪嫌不足,今予不起訴處分。
女童泣訴,媽媽當時抓住她的手,讓呂男親吻她下體,對她強制猥褻,但女童下體未驗出呂男DNA,而檢方開開庭時,女童媽媽與呂男均否認涉案,2人均通過測謊。
加上庭訊時女童陳述順暢,不像一般同年齡的孩子,為此,檢察官還特別詢問女童,女童回應:「因為拔拔在家已經叫我背了好多次了」。另無其他事證顯示女童遭強制猥褻,認定女童母親與呂男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目前女童父母已因此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