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泡芙之狼」再犯案 迷昏店員偷皮夾買鑽戒

    2015/01/25 18:18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迷魂性侵犯陳國華前年跑到新北市淡水的艾肯生活館,和李姓店員攀談,不久即拿出摻有藥物的咖啡請客,李女喝下後隨即感到噁心不舒服,衝到後方的廚房嘔吐,陳男趁此機會拿了李女皮夾落跑,到台北市美麗華百樂園買鑽戒,卻因信用卡剛好過期,未得手,士林地院審理後,判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陳男曾經營多家夜店及手機店,相貌平平但給人感覺彬彬有禮、口條清晰,身邊不乏女友,育有1名女兒,86年開始以持刀威脅、假冒電視台人員誘騙等各種方式,犯下多起性侵案。

    100年時陳男還曾開車載女友去髮廊,利用等候的空檔拿出帶著摻了藥物的泡芙,到附近的服飾店,假裝試吃員,宣稱「這是新口味的泡芙」,等女店員咬下一口,意識模糊後,陳男就假裝好心稱「我載妳去醫院」把人帶到旅館強逼口交,兩小時候才把女店員送回店內,被外界稱為「泡芙之狼」。

    前年5月3日下午3點多,陳男先買好咖啡,在裡頭加入抗憂鬱藥物「美舒鬱」,接著就走進艾肯生活館內,佯裝要購買家具,騙李女喝下咖啡,在李女不適嘔吐時,趁機從包包內拿走皮夾,李女走回櫃台未察覺異狀,同天晚上8點多,陳男就跑到美麗華意圖刷卡買下6萬3800元的鑽戒,銀行人員打電話確認此筆消費,李女才驚覺皮夾被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