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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起意登桃山 夫妻迷路摸黑直發抖

李姓夫妻一身輕裝,竟攀登海拔3325公尺的桃山,迷路受困凍得發抖獲救。(記者張瑞楨翻攝)

李姓夫妻一身輕裝,竟攀登海拔3325公尺的桃山,迷路受困凍得發抖獲救。(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5/01/21 15:0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來自台中市年約48歲的李姓夫妻,昨天去台中市武陵地區賞花,沒有穿禦寒衣物,也沒有燈具等裝備,臨時起意攀登海拔高達3325公尺的桃山,入夜後於桃山步道迷路,摸黑找路凍得直發抖,幸好約4小時被尋獲,否則可能葬身於桃山,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給2人開出違法入山的紅單。

這對夫妻昨天(20日)到武陵遊玩,暢遊桃山瀑布之後,臨時起意想到武陵四秀之一的桃山一遊,他們從瀑布附近步道啟程,抵達海拔3325公尺桃山之後折返,這段路來回約9公里,但路程相當險峻,海拔高度從2200公尺一路攀升到3325公尺,單趟就要花7小時,雪霸管理處並於入口處設有未經核准,禁止進入的告示牌。

這對夫妻輕裝登山,僅攜帶少量的飲水,沒有攀登高山的裝備,包括雨衣、禦寒衣物、食糧、燈具等,全部都沒有攜帶,僅穿著夾克,各帶一支登山杖就上山,下午4時許返途時,天色開始昏暗且下雨,氣溫突然降到接近0度,山區又飄起濃霧,這對夫妻凍得哆嗦,趕緊打電話向雪霸管理處的武陵管理站求救。

武陵站立即會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雪霸分隊武陵小隊啟程,到了傍晚5時許,李姓夫妻再度求救說,天色已經暗下,他們沒有攜帶燈具,看不到路,好像迷路了,不知道怎麼辦,管理站請她們不要冒險,原地避寒待援。

巡山員與警方在晚間8時許,也就是李姓夫妻第一次打電話求救後約4小時,在海拔2300多公尺的桃山步道1點1公里處,尋獲這對夫妻,兩人挨餓受凍身體疲乏,靠著手機微弱的光線試圖摸索下山,員警立即提供隨身熱茶與麵包給他們裹腹,晚間9時許冒雨將2人安全帶返登山口武陵山莊停車場,雪霸國家公園給李姓夫妻開出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9條「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開罰,同法26條規定,可處1000元以下罰鍰(換算台幣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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