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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偷嘗禁果挨告 長大後成破處之狼

    蔡姓通緝犯,在潛逃期間又在臉書謊稱自己是處男,將3名未成年少女騙至旅館發生關係。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蔡姓通緝犯,在潛逃期間又在臉書謊稱自己是處男,將3名未成年少女騙至旅館發生關係。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2015/01/19 07:1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曾犯下多起強制猥褻、性侵未成年少女的通緝犯,在逃亡期間又在臉書謊稱自己是處男,將3名少女騙至旅館發生關係,還拍攝破處影片、照片,直到一名少女家人報警才揭穿其獸行,南投等三法院分別判處徒刑。

    《蘋果日報》報導,27歲「破處之狼」蔡元傑,身高175公分、體重60公斤,身材瘦高、長相斯文。蔡男於2010年間分別在桃園縣、新北市對4名少女犯下強制猥褻、妨害性自主等罪,遭高等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他卻在繳交6萬元保釋金後,棄保潛逃到南投。蔡男平常在臉書「讚友社團」找少女下手,慣用手法是先問對方是否為處女,若對方沒生氣,他就謊稱自己也是處男,若對方不信,就邀約說:「不然我們一起去賓館就知道了。」

    以此方式,蔡男於前年3月10日,約了13歲、尚在讀國中的A女到台中市瑞君商務旅館發生性關係;2週後,又帶了15歲B女到彰化市三和賓館;同月30日,他食髓知味帶14歲C女至旅館發生關係,總計21天內讓3少女破處,且3次都拍下性愛影片。直到C女家人報警,蔡男才被逮,並於去年底遭彰化地院、新竹地院及南投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分別判3年10月、1年10月及2年有期徒刑,三案仍可上訴。

    精神科醫師分析,蔡男在國中時曾因和女同學偷嘗禁果挨告,雖不起訴,但卻出現處女情結,日後不斷想要重溫與處女性愛的美好經驗,「彌補當年的不足。」建議應接受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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