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盟副秘書長遭違法解雇 法院判復職
2015/01/13 12:43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李秀容原擔任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秘書長,月薪3.4萬元 ,但環盟認為李女違背執委會決議,擅自承接活動,去年1月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由予以解雇;李女不服,告上法院要求復職,台北地院認為,環盟無法證明李女不能勝任工作,也未要求李女改善便將她資遣,已違反勞基法,判李女可復職、復薪;仍可上訴。
環盟主張,李女私自邀請日本學者來台,且未經執委會同意,協調3位台灣教授參與日本青森反核活動,並擅自派員參與活動;環盟並指出,執委會提案將專職人員改稱為研究員,但李女對外參與會議時,仍自稱是副秘書長,顯違背工作倫理。
不過法官認為,李女行為雖有爭議,但環盟舉證不足,無法證明李女不能勝任工作,環盟也未告知李女改善,予以修正機會,逕自將她資遣,不符合「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判李女勝訴,可復職、復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