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控父親襲胸 法院認睡夢誤觸無罪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母親睡前驚見丈夫將手放在12歲的女兒小萍(化名)胸部上,覺得事情不單純。圖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母親,前年10月19日晚上11點多準備要睡覺,進到臥房時,驚見丈夫將手放在12歲的女兒小萍(化名)胸部上,覺得事情不單純,隔日關心詢問,小萍竟稱「已經被爸爸摸了6次」,母親趕緊報案,丈夫事後遭檢方起訴,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有可能是入睡時無意識誤觸,判無罪。
小萍開庭時表示,當晚爸爸趁著媽媽還沒進房,突然揉捏她的胸部,她嚇得伸手拍打,並側躺面向牆壁,後來爸爸竟變本加厲,直接把手伸進她的衣服內,此時媽媽剛好走進來,當場目睹,便伸手打爸爸小腿,兩人發生爭執。
小萍指出,她某天沒穿內衣,坐在客廳地上看電視,爸爸也突然靠過來襲胸,被她用手肘撞開,並伸腳猛踹,爸爸竟主動告狀,媽媽還以為是兩人在打鬧,責罵她「不要打那麼用力」。
小萍的父親則喊冤強調,他沒有摸小萍胸部,應該是那段時間管教太嚴格,小萍才心生不滿,亂指控。
法官認為,依照小萍母親的說法,當晚丈夫的手是隔著衣服放在女兒胸部上,並已入睡,和小萍的說法不同,且無法排除是誤觸,至於客廳襲胸部分,小萍對於有無隔著衣服及時間長短等情節說詞反覆,對照案發時間,母親也都在一旁用電腦玩線上遊戲,從未聽到求救,認定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