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偷吃人妻同事 判賠20萬
2015/01/07 12:1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蔡姓工程師到越南出差2個月,任職警員的妻子疑與同事上摩鐵「炒飯」,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調查這2個月通話高達108通、簡訊508則,並有親吻、撫摸等行為,判決警員賠償20萬元遮羞費。
蔡姓工程師指出,101年5月至7月間,被派往越南工作期間,被告與他的妻子密集聯絡,其中絕大多數在深夜,總計6、7月通話達108通、簡訊508則。後來,他發現二人通話異常,追問之下,其妻坦承曾至汽車旅館,有撫摸、肢體碰觸及接吻等行為,甚至在被告車上發生親密行為,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警員被告則指出,他與蔡妻均為員警,因蔡妻婚姻有問題,所以電話詢問他意見,並承認接吻、上摩鐵或在車上發生肢體碰觸,但未破壞對方夫妻關係,情節亦非重。
承辦法官表示,二人通話密集異常,部分甚至在深夜或清晨,有違常理,並審酌兩造社會地位和收入,認為給付20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