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帶刀行搶」 搶奪罪變強盜重罪
2014/11/28 15:41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有竊盜、搶奪前科的34歲男子蔡騰輝,深夜搶奪妙齡女子包包,女子以手拎的熱湯小吃抵抗反擊,反遭蔡男拖行1到2公尺,蔡男恐嚇女子「我有帶刀子」,順利搶奪女子皮夾,台北地檢署今天將蔡男起訴,因蔡男恫嚇「有刀」,有強暴脅迫之意,罪名由最重刑責5年以下的搶奪罪,變5年以上的強盜重罪。
今年9月25日凌晨2點多,莊姓女子獨自一人在台北市玉門街行走,蔡男騎車經過見女子落單,起了犯意,將機車停在路邊,走向莊女說,「我只要錢,我不會傷害你」,語畢立刻伸手搶奪對方包包,莊女不依,雙方發生拉扯,蔡男將莊女往機車方向拖行,造成莊女膝蓋擦傷、左手臂挫傷,眼見莊女一再反抗,蔡男於是恐嚇莊女「我有帶刀」,莊女這才嚇得鬆手,不再緊握包包,蔡男順利搶奪包包內皮夾後逃逸,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將蔡男移送法辦。